案由:20250210-(石碣)-关于推进城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建议
来源:a8直播免费直播 发布时间:2025-11-11 21:36:46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深入贯彻习生态文明思想,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,协同推进降碳、减污、扩绿、增长,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,以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,以降低细颗粒物(PM)浓度为主线,大力推动氮氧化物(NOx)和挥发性有机物(VOCs)减排;坚持精准、科学、依法治污,推进大气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,坚持协同治理和污染源头防控,扎实推进产业、能源、交通绿色低碳转型,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,实现环境效益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多赢。
大气污染是当前城市面临的重要环境问题之一,不仅影响着居民的身体健康,也对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带来挑战,通过贯彻落实《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全方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》《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》《广东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》,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。
(一)加强工业污染源管控。1. 严把准入关口,坚决遏制高耗能、高排放、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。对新建项目进行严格的环境审核,优先同意使用先进的环保技术和高效污染治理设备的项目。2. 加强现有工业公司的监督管理力度,为进一步规范工业公司的环境管理,强化企业排污管控,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。3. 推动工业公司转型升级,鼓励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,达到减少污染物排放效果。对积极进行转型升级且成效显著的企业,给予一定的财政奖励或税收优惠。
(二) 强化移动源大气污染防治。1.加强对移动源的执法监管,同时推动机动车排放检验和维修行业健康有序发展。2. 全力发展公共交通,优化公交线路,提高公共交通的覆盖率和便捷性,鼓励居民绿色出行。3. 推广新能源汽车,加大对新能源汽车的补贴力度,完善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建设。
(三)加强扬尘污染管控。1.加强建筑施工工地扬尘管理,建筑施工工地要落实工地扬尘污染治理标准化建设,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工地“六个百分之百”措施,减少扬尘产生;建议工地边界加装喷雾装置,通过喷淋加强抑制扬尘效果。2. 强化道路扬尘治理,加大道路清扫保洁力度,增加清扫频次,提高机械化清扫率;加强交通压力大的主干道的道路洒水喷雾力度。3. 加强渣土运输车辆全密闭运输管理,监督落实“一不准进,三不准出”(无证车辆不准进,未冲洗干净车辆不准出,不封闭车辆不准出,超装车辆不准出)制度,严厉打击散装物料运输抛洒遗漏污染行为。4.强化餐饮油烟管控,督促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设施,定期保养油烟进化设施,确保油烟达标排放。
1.完善大气环境监视测定网络,优化监测站点布局,提高监测数据的准确性与及时性。2. 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,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,定期开展培训和交流。
1.提高环保意识,通过学校教育、社区宣传、新闻媒体报道等多种渠道,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知识的普及,提高公众对大气环境质量重要性的认识,增强公众的环保责任感。2.组织有关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活动,通过有趣新颖的形式吸引公众热情参加,如“大气污染随手拍”等,让社会力量对大气污染行为做监督和记录,并安排专人跟踪落实问题整改。3.建立举报制度,设立专门的大气污染举报热线、邮箱或手机应用程序等,方便公众随时举报发现的大气污染问题,并对举报属实的给予奖励。
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东莞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50210号建议答复的函
您提出的《关于推进城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建议》(第20250210号)收悉,经综合市交通运输局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意见,现答复如下:
近年来,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,我市格外的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,空气质量改善取得明显成效,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多次刷新历史最好水平,PM2.5等主要大气污染物浓度稳步下降。2025年上半年,东莞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.05,同比改善1.6%,其中PM2.5浓度为21微克/立方米,持续优于世卫组织第二阶段目标值。根据生态环境部公布2025年1-6月全国环境空气质量状况,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,东莞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和PM2.5浓度分别排名第15、10位,在全国均处于靠前位置。
一是强化审批准入,严格依法依规审批新建、改建、扩建涉“两高”行业的项目环评,对不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、碳排放达峰目标、生态环境准入清单、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、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的项目依法坚决不予批准。二是加强涉VOCs企业的监管执法,定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,从源头替代、过程管控、末端治理等方面对公司进行体检式核查,今年上半年帮扶涉VOCs问题企业整改1620家次,查处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案件32宗。三是持续积极地推进清洁生产,累计完成清洁生产电子化审核流程企业1189家,今年公布清洁生产审核的重点企业名单230家次。公开征集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项目,推动谋划一批项目申报入库争取中央及省级财政大气专项资金支持,助力企业升级改造。
一是加强移动源的执法监管,组织并且开展重型柴油车专项整治,组织对全市300多家混凝土、土石方企业实施一轮次全覆盖检查,累计检查重型柴油车2855辆次,处理问题车辆一百多辆次。组织对全市147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实施一轮次全覆盖检查,督促128家问题检验机构完成整改,依法处罚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机构。二是全力发展公共交通,持续优化公交线网,强化常规公交与轨道交通衔接,聚焦“一老一少”实施优惠乘车措施,吸引更多市民选乘公共交通绿色出行。三是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,持续推进老旧车报废更新和新能源汽车补贴,印发实施《东莞市加快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三年行动方案(2024-2026年)》,逐渐完备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配套,今年1-6月累计建成公共充电桩3306个,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提升至27.2%。
一是加强工地扬尘治理,持续动态更新全市建设工地扬尘治理管理清单,实行《东莞市房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标准化图集(试行)》,督导工地严格落实围挡喷雾等系列降尘措施,各主管部门通过日常检查、视频巡查等方式强化工地扬尘监管,今年上半年检查各类工地8562个次,视频扬尘巡查1588个次,就扬尘防控工作落实不到位对实施工程单位发出执法文书413份。二是加强道路扬尘治理,有关部门规范城市道路清扫、冲洗及洒水工作标准和要求,实行机械化湿扫作业,如遇到路面污染严重或污染天气时增加保洁频次,提升各级城市道路洁净度。三是加强渣土运输车辆全密闭运输管理,督促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、提升公司密闭运输意识,督促实施工程单位按要求签订合规运输协议、落实车辆出场检查,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行动,严厉打击建筑垃圾未经核准运输、乱倾倒、扬撒滴漏行为。四是加强餐饮油烟管控,持续实施网格化巡查和宣传普法,开展集中整治、联合执法行动,督促餐饮经营者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正常使用,对不听劝阻的依法依规查处,今年上半年有关部门开展餐饮油烟污染管控巡查3769次,共查处餐饮油烟污染行为172起。
一是完善大气环境监视测定网络,完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优化布局,在厚街家具产业集群和沙田立沙岛精细化工园区新建VOCs组分站,提升涉VOCs产业集群大气环境监视测定监控能力。二是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,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上级部门或司法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、定期开展培训交流,并于今年6月面向我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组织综合行政执法脱产培训班,逐步的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水平。
一是加强环保宣传,充分的利用“东莞生态环境”官方政务新媒体矩阵,联动主流媒体、行业媒体、新媒体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相关宣传,面向企业、社区、学校持续开展科普宣讲活动,提升公众生态环保意识,鼓励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。二是组织大气污染防治专题宣传活动,依托东莞市大气环保体验馆等环境教育基地,开展“我是大气馆代言人”小小讲解员项目、东莞市大气环保体验馆志愿馆长项目,吸引公众热情参加大气污染防治工作。三是鼓励公众举报大气污染问题,我市已于2021年出台实施《东莞市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有奖举报办法》,以企业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为切入点,对举报属实的线万元奖励,查处了一批工业废气偷排直排等环境污染行为,2025年上半年受理举报线条,查处了一批涉气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,充分的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。
贯彻落实国家、省关于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工作部署,以降低PM2.5浓度为主线,大力推动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减排,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。一是深化产业、能源、交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,协同推进减污降碳,推动重点行业实施低VOCs源头替代,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车辆,推动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提前淘汰。二是深入推动工业公司治理,围绕涉VOCs重点行业,从源头替代、过程管控、末端治理等环节全方位对涉VOCs企业组织整治提升,组织低效失效治理设施整改、油气回收治理检查、VOCs走航监测等专项行动。三是强化移动源污染治理,健全天地车人全方位监督管理体系,强化“车油路”全链条管控,逐步加强重型柴油车和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专项整治力度,确保上路机动车排放尾气达标,严格黑烟车闭环监管治理。四是加强生活面源污染治理,强化部门协同作战,深化工地扬尘、道路扬尘、露天焚烧、餐饮油烟等面源精细化管控。五是提升环境管理上的水准,快速推进《东莞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条例》出台,完善涉VOCs企业分级管控、环境违法有奖举报等制度,强化非现场监管技术应用和大气监测监控能力建设。